定義
商標駁回復審,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后,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jù)不服,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申請。
具備條件
1、駁回商標復審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請資格。
2、駁回商標復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時限內提出。
3、駁回商標復審申請的內容,必須是被駁回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中的確切內容,復審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理由。否則,該復審申請則被視為無效。
4、申請駁回商標復審,必須將《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信封復印件和《駁回商標復審申請書》評審委托書、主體資格證書等提交商標評審委員會。
5、交納商標評審費。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該申請。手續(xù)不齊備的,退回申請書件限期補正。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分析研究,集體討論,以委員的多數(shù)意見,作終局決定。多數(shù)委員認為復審申請理由成立的,終局決定否定商標局的駁回意見,準予初步審定,刊登《初步審定商標公告》;復審申請理由不能成立的,終局決定維持商標局的駁回意見,對申請商標予以駁回。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終局決定一經作出,即產生法律效力,申請人和商標局都必須執(zhí)行。
作用
1、商標注冊被駁回了,對商標局駁回理由不服的,可以通過商評委全面闡述自己的理由及觀點。
2、可有效延緩時間。有些商標是同一申請人申請的,但因申請人名稱變更,未能及時向商標局提出變更申請的,可以通過商評委講明情況,并辦理相關手續(xù)之后,即可獲準通過。
3、可大大縮短取證期限。有些商標復審很容易成功,自復審裁定下達之后,很有可能在一年內即可領取《商標注冊證》;而一旦放棄復審,三至五載又得從頭再來!
4、商標附加值極易提高。很多商標“TM”了多年,因而也就造成了一大批企業(yè)一直在“TM”狀態(tài)中經營生產。而申請商標駁回復審,一旦成功,或許就能改變一個企業(yè)的發(fā)展命運!
流程
駁回通知→準備資料→提交申請→受理審查→裁定→公告
所需文件
1.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 商標構思及使用情況(主要突出知名度)
3. 企業(yè)簡介
4. 企業(yè)所獲得的各項榮譽
5. 企業(yè)最近三年銷售、廣告費用及相關財務情況。
6. 企業(yè)媒體報道或圖片廣告原件及復印件
7. 企業(yè)銷售產品外觀原件及復印件
8. 其他可以證明企業(yè)產品和知名度證據(jù)和材料
9. 最早使的證明材料
10. 申請人需要對其提方的證據(jù)材料進用此商標行逐一分類編號并制作目錄清單,對證據(jù)材料的來源,證明的具體事實做簡要說明,并加蓋公章。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四條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法定期限屆滿,當事人對商標局做出的駁回申請決定、不予注冊決定不申請復審或者對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復審決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駁回申請決定、不予注冊決定或者復審決定生效。
經審查異議不成立而準予注冊的商標,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步審定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自該商標公告期滿之日起至準予注冊決定做出前,對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的行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該使用人的惡意給商標注冊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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